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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(1 / 2)

项廷汗透了靠在身后的墙上,一副被酒色掏空的样子。打个寒颤,腿软了,真的打摆子!他把蓝珀拉起来紧紧地抱着,浑身居然根本使不上力气,组织不了有效的进攻。

蓝珀轻轻推开他,抽了张纸,慢慢地擦拭着红如浆果、破了皮的嘴唇,他站在岸上隔岸观火自己脚不沾泥,像那种不用亲自去咬人但每天却享受新鲜血液的吸血鬼。话不多,很威仪,淡淡地说:“真该去医院看看了。”

项廷沦为立在墙边的鞋拔子,处于知与不知中间状态,下|半|身从未如此放空过。这时真可以做到宠辱皆忘的境界,数英雄论成败古今谁能说明白,苍凉。

“你到底是怕得,刺激得,还是舒服得?”蓝珀打量道,一把端起项廷的下颚,“回答是还是不是!”

项廷一半迷茫地说:“你也问这么傻的问题了。”

“我是真的想让你舒服,不知道做得好不好,哪里不好,我可以改,”蓝珀低下了头,“很久了,我都不太记得了……”

项廷一通胡咧,感叹:“你是真懂男人。”

蓝珀微微张开了原本紧抿的双唇,眸光却涣散如雾,又亮幽幽望着他。很不对劲,项廷心里乱跳,一脊梁白毛汗。回过神来,可是未等解释什么,局面就跟雪崩一样根本停不下来。

何崇玉敲门进来的时候,下意识赶紧避让,生怕自己进入背景画面似的。看到蓝珀在屋子里到处乱走,可是在一条死胡同里他能跑到哪里去呢?何崇玉过了一小时,来视动静,看蓝珀七十二变不知道变到哪个阶段了。转了几遭,找了很久——蓝珀把自己关进一个最小最黑的房间,打扫卫生。窗棂漏进的冬日阳光,金箔般悬浮,蓝珀抓起酒精喷雾对着光柱狂喷——那些闪光的微粒在他眼中好似末日飘来的辐射尘,乃至长满了菌丝的活物。何崇玉有些起敬:他的朋友面对分崩离析的外部世界,抵御着不断飞来的、飞溅的、粘稠的、尖叫着的浊世污秽,一直如是以西西弗斯式的倔强,执行保卫他自己的仪式吧?

卿意怜我我怜卿

项廷刚坐进车里, 就从后视镜里瞥见沙曼莎拎着大包小包的身影,像赶集回来。

何崇玉迎上来:“不好意思!我也不想麻烦你,可蓝突然让我买书包,我不清楚他的品味喜好……只能临时找你救场了。”

他一脸姜色, 仿佛真被这突如其来的任务压得喘不过气。

沙曼莎则用拇指轻轻将一缕发丝拨到耳后, 声音里带着几分高亢的热情:“快打开看看吧, 我也就按自己的眼光挑的。要是真听蓝的, 某位小天使明天就该背着粉红色亮片书包, 在圣三一学前班门口扮演廉价圣诞树了。”

项廷听了想说:你这个大姐脑子有病吧?但是项廷现在赶时间。

何崇玉快慰地去接购物袋。沙曼莎突然将袋子往回一收, 说:“你确定蓝真的急需这个?他呀, 说不定就喜欢使唤你, 命令你的滋味呢。蓝不管对什么都撒谎, 有时就为了练练手。”

“蓝到底怎么你了?”项廷放下车窗, “背后这么说你老板闲话?你吃几斤枪药?”

沙曼莎冷不丁看到真皮总统座驾里的项廷,稍稍喘了几口气才说:“今天还要上学的人就不要管大人的事情了,好么?”

项廷有点疑惑全写在脸上了:“我今天上学你今天不上班吗?我想想, 你叫沙曼莎吧?沙曼莎小姐,你的工作看起来不是很忙吧?”

沙曼莎露出一副刚吞下一只马蜂的表情, 把购物袋塞到何崇玉手里, 袋子里牛皮鞋盒的角都快戳进何崇玉的排骨里了。何崇玉一边把东西转移到项廷的后座上,一边问他能不能捎自己一段,正好要去一趟剧院。发动机轰鸣,项廷向沙曼莎道声谢了, 一脚油门便驶离了。

路上,何崇玉惴惴不安地进言:“其实…不用和沙曼莎计较的。她一直那样子,蓝早都习惯了。”

项廷边打方向盘边说:“新鲜,员工骑到老板头上撒野?”

“这个说来话长。总归沙曼莎对蓝有恩……”

项廷看到何崇玉面露难色, 好像很体谅他:“你不用解释,我也没当真问。”

法拉利侧滑漂移,何崇玉被颠晕,被气流撕裂,东倒西歪就把话吐的性质说出来了。

“几年前的一个晚宴上,那位白家小少爷偷走了蓝的袋子。”

“白希利?”

“是他。具体缘由我也不清楚,或许本不该多嘴……白希利说,是蓝害他失去了一只眼睛。所以总做些叫人摸不着头脑的报复。”

“袋子又是?”

“你读过金庸先生的书吗?蓝那个时候像丐帮的长老一样,随身挎一个布口袋。我冒昧问过他,他说那是他家乡的一抔土,他带着它磕过十万个等身头。他发愿永生不打开袋口,作为留在浮世的一个念想。哪怕全身弄得脏兮兮了,一刻也绝不放下。”

“偷了之后?”

“白希利把袋口敞开,从阳台撒进了楼下的游泳池。”

“这和沙曼莎有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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